深化改革

依法治国 领导干部要观念转型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5-05-14

改革,是破解中国时代命题的一把钥匙,也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根本路径。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环顾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像当今中国这样,以一种说到做到、只争朝夕的方式全面推进改革进程。更大力度推进的是依法治国的脚步:修订预算法、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等;修改安全生产法、保险法、证券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更加彰显。

    “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已成为当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大考’。”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如是说。在他看来,这场势在必行的“大考”颇具难度,“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存在不屑学法、心中无法、知法犯法,甚至危害、破坏、践踏法治等情况”。

    这场“大考”究竟要考什么?巩富文说,考的是党员干部如何培育法治精神,是否存有敬畏之心,秉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是否还有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的残留。

    如何准确把握党和法的关系则显得尤为重要。之所以出现“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长年在司法机关工作的巩富文认为,“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不遵法、不学法、不守法、不用法,使党纪国法在人们眼中沦为‘橡皮泥’、‘稻草人’,不仅损害了法治,也伤害了党的肌体”。

    要完成依法治国这份答卷,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还意味着要回答“如何把握法治内容,是不是手握法律戒尺,明晰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是否还会在法治之外作决策、办事情”。

    这场“大考”的另一道考题是,党员干部如何营造法治环境,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就这个命题的破题,巩富文提出了建议。他认为,要形成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双向互动的法治氛围,依法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建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推动法治文化的建设。“教老百姓守法最好的样板不是对老百姓进行法制教育,而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特别是拥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要率先以身作则。”他强调,行政执法的水准对培育守法习惯非常重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认为,领导干部有引领作用,要做学法、用法、守法的典范,扎扎实实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

(摘自《中国改革报》)

文档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