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深化医保改革率先实现分娩费用“无自付”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发布日期:2026-06-30
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提出2026年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目标。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依托全区医保信息平台,通过“普惠化扩围、标准化保障、全链条服务”的系统性设计,启动以一、二级医疗机构为主体、覆盖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费包干付费新模式,实现分级诊疗、基金安全、便民服务同步落地。目前,柳州是全区唯一开展分娩个人“无自付”工作的地市,相关工作经验先后获得国家医保局、人民网、《人民日报》采用并报道。
一、改革破题,从“政策红利”到“民生福祉”的实效性转变
柳州市医保部门对全市近三年生育数据进行测算,发现一、二级医院的顺产费用较三级医院低30%,且接诊量占全市顺产的59.3%。基于这一科学测算,柳州市锁定一、二级医院为此次“无自付”政策的主要实施主体,并通过分级分类定点布局,引导普通分娩向基层医院下沉、向专科医院集中,让三级综合医院从常规分娩中解放出来,形成了“基层专科保常规、三甲综合攻高危”的良性分工格局。目前,全市一、二级定点医院已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政策全覆盖,其中一级医院133家、二级医院46家;首批纳入的三级医院有市妇幼保健院、广妇儿柳州医院2家专科类医院。全市已享受分娩个人“无自付”待遇的有2088人次,其中包括城乡低保、脱贫人口等特殊困难人群367人次;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总额839.21万元。
二、制度普惠,从“职工福利”到“全民权益”的普惠化转变
传统生育保障体系中,城乡居民医保的生育医疗费报销水平远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分娩“无自付”改革首要突破就是打破身份壁垒,把最广泛的生育群体纳入保障,实施普惠化扩围,从“职工独享”转向“全民普惠”,直接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含男职工配偶)全面纳入覆盖范围,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均由医保基金支付。2025年,全市一、二级医院顺产总人次中,城乡居民占比高达73.3%。政策落地后,城乡居民人均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约1500元,实现了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同保障、分娩同待遇”,直接惠及生育需求最集中的群体。
三、效能监管,从“被动付费”到“主动控费”的机制性转变
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制度平稳可持续运行,柳州市借鉴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经验,采用“定额包干付费”机制,设定顺产为4500元/人次、难产为5500元/人次的包干标准,覆盖药品、耗材及分娩镇痛等项目,超支部分由医院承担,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的结算规则。同时,医保部门将新增支出纳入年度预算调剂平衡,强化医院控费主体责任,避免过度医疗;动态监测分娩人次异常增长情况,防止医院将顺产分娩人员以有生育并发症分娩方式结算,规避包干结算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可控。通过以上改革措施倒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守住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底线,实现参保群众、医疗机构与医保基金的三方共赢。
四、服务增值,从“碎片化报销”到“全链条保障”的系统性转变
分娩政策范围内个人“无自付”不是孤立的惠民政策,而是整个生育支持体系改革的切入点,其关键在于构建起覆盖整个孕育周期的服务闭环。在结算端,柳州市依托全区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推行“免申即享”服务,办理出院手续时,由医院代为提交包干付费申请,系统自动完成资格校验和费用结算,实现“零垫资、零材料、零跑腿”。政策全面落地后,2026年预计惠及参保群众约9000人次。在服务端,依托市级医疗集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资源,构建起覆盖“孕前、早孕、孕中、产后康复”的孕产期全链条诊疗服务体系,打造“孕得优、生得安、产康好”的全周期生育友好服务模式,让医疗服务贯穿孕育全程,实现“环节零缝隙、服务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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