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柳州市出台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引导资金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集聚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APP发布日期:2023-05-22

近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在全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实践。今年以来,柳州市以第一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将“大力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破解绿色发展融资难题”作为2023年柳州市上报自治区的五项重点改革攻坚提升事项并全力推进,通过建立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打造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创新气候投融资金融工具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柳州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办法》共十条,涉及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的分类、基本条件、机构设置、经营目标、机构职能和挂牌条件等方面,规定了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应结合柳州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立足柳州区位优势,发挥机构经营特色,提升机构品牌形象,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

《办法》指出,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管理气候投融资相关业务的机构,包括气候专营支行、气候投融资管理部、气候投融资事业部等。以气候专营支行建设为例,柳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建设气候专营支行,选择基础良好的支行挂牌气候专营支行或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新设或变更支行名称为气候支行;成立专门的气候投融资团队,培养既懂投融资又懂资源环境知识的专职气候投融资客户经理队伍,引导更多贷款投向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培育扶持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助推地方特色产业低碳发展。

近年来,柳州市的气候投融资探索已有阶段性成果。2021年,柳州市搭建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柳通”。现有数据显示,入驻“绿柳通”金融机构33家,注册企业11470家,已获融资企业6070家,融资总额超过308亿元。

下一步,柳州市将持续推进气候投融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模式,借鉴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经验,形成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双发力模式,建立试点城市与机构运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为促进全市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全力打造气候投融资“柳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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