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构建“一二三”体系助推城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发展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发布日期:2023-11-01
柳州市城中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决策部署,着力破解近年来土地资源可利用空间越来越少的难题,通过强规划、重保护、高利用等举措,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式的转变和创新,探索出一条以改革促集约、以集约促发展的“节地之道”。2023年,城中区成为广西唯一入选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城区。
一、强化“一个规划”引领,做优空间布局促发展
立足区位优势,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严格落实空间管控要求,引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划定“三区三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84.24公顷、生态保护红线656.1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2956.47公顷,三条控制线全部上图落位,成为城中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的重要控制线。二是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以辖区环绕莲花山的柳江带状地理空间为主线,对沿线各村自然资源、人文底蕴进行专项研究与总体规划,筑点成线拉动区域整体建设发展。城中区大美滨江休闲农业示范区获评自治区四星级“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是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按村庄规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投入2亿多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美化乡村环境面貌,环江村成为柳州市唯一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村庄。2022年乡村旅游接待游客348.9万人次,旅游收入1.0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62元,同比增长6.2%。
二、建立“两项机制”保障,严守耕地红线促提升
坚持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高质量发展并重,创新建立土地资源监管和违法防范工作机制,牢牢守住“城中粮仓”。一是建立耕地保护全域全覆盖网格化监管机制。构建“区、街道和村三级田长+网格员”的组织架构体系,出台《城中区田长制调度督导制度(试行)》等6项配套文件,运用“田长巡”APP系统开展常态化巡田,推动形成巡查问题发现、劝阻、上报、核实、处置、销号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组织实施一批垦造新增耕地项目,纳入国土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强化耕地资源保有量,有力防范耕地“非粮化”。2023年城中区获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91万元。二是建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长效防范机制。构建巡查、卫片、“天眼1+1”、12336举报、远程视频监控探头、社会监督等多条违法行为发现渠道,确保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建立“田长+”协同联动机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土地监管秩序,确保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处”、“真整改”。2021、2022年度城中区卫片执法图斑无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新增。
三、创新“三种模式”转变,用好土地资源促效益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跟着盘活走”的原则,推动项目用地保障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双提升”。一是创新台账销号管理模式,挖掘土地存量。采用无人机航测和实地踏查方式,全面梳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图斑,切实摸清底数。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单台账,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实施挂图作战,实行动态销号,提高土地使用效率。2009—2020年批次项目(不含单选)柳州市本级(城中区)土地供地率为93.7%,位于自治区前列。二是创新实时监测预警模式,盘活闲置资源。成立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对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统一谋划、协调和破解。探索实施批后监管新模式,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信息化手段,强化内业数据处理与外业实地调查协同联动,对项目用地的供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第一时间发现闲置土地苗头、第一时间督促企业开工建设。2021—2022年共完成辖区约3406亩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利用批后监管工作,辖区土地闲置率降至为零。三是创新产业入园集聚发展模式,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为有效突破土地资源要素限制,设立“柳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园”、“柳州市环保产业创新园”、“柳州市城中区招商孵化园”,在博艺大厦挂牌成立柳州市首个“总部经济示范园”,打造“新业态集聚区”,构建“一区多园”的产业发展空间新格局。目前,集聚区入驻企业140多家,新业态集聚区和总部经济示范园完成营收约1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约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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