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建设筑牢基石推动柳州城管执法队伍实现“三个提升”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发布日期:2024-09-20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队伍建设,是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近年来,柳州市城市管理局以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监督考评精准化为重点,加强队容风纪教育整顿,强化执法督察检查,落实执法装备保障,实现市建成区标准化大队全覆盖,连续四年在广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评分中名列第一。2024年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暨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柳州召开,柳州市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一、大力推进队伍建设标准化,提升执法保障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装备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城管执法装备和车辆保障,配备新能源电动汽车和移动执法工作站,规范执法装备器材管理,实现人均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并逐年更新,因地制宜建设14类办公办案业务用房。二是打造互联互通市县一体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率先在广西完成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成智慧城管市县一体化平台,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县(区)四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案件自动分拨、智能派遣,市智慧城管平台案件办结率达99.24%。三是打造专业化培训课程体系。围绕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聚焦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科技信息、服务群众、宣传舆情、心理健康等6个方面,与队列训练、实务操作等多项攻坚能力提升并重,打造“1+6+N”培训课程体系,促进城管执法队伍向复合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提升。进一步优化培训模式,在广西首创城管规范执法场景式训练系统,积极解决城管执法培训缺教官、缺教材、缺场地等问题。
二、大力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打造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统一柳州市样本,细化执法文书、执法用语、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标准制度,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全领域免罚清单,明确免罚事项46项。制定柳州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基准和权力清单,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梳理承担权责事项达658项,制定自由裁量基准事项916项。二是打造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模式。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示”,围绕行政执法环节中的调查取证和告知、先行证据登记保存和暂扣罚没物品管理、听证等“五个重点”,固化执行标准。城中区自行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手册》,涵盖20个执法场景,对执法装备、执法用语、执法现场、文书制作等事项的规范化操作进行了详细阐述,成为指导一线执法工作的“小百科”。三是探索行政执法常态化处置模式。率先探索开展“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试点,实行简易案件在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或巡回站解决、一般案件在城管执法中队解决、重大案件在城管执法局解决的“三事分流”处置模式。目前柳州市主城区共建设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76个。
三、大力推进监督考评精准化,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一是建立城管行政执法监督考评体系。将标准化队伍建设创建工作纳入市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行“领导带队、岗前准备、岗后点评”机制,打造“一系列活动、一揽子评分、一套专项考核、一场执法竞赛”城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构建“四合一”综合评价模式,助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提档升级。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督察标准体系。制定并完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管理规定、督察考评办法等一系列队伍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完善考评对象、梳理考评内容、健全考评细则,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夯实督察考评基础,推动城管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立作风纪律严明、履行职责到位、综合素质优良的城管执法队伍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三是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以“市局统筹、各方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为核心理念,打造信息化平台,广泛运用无人机、移动执法工作站、市容巡查信息采集车等,推进城管执法案件网上立案、网上办理、网上办结,实现了对城管执法行为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监督。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在网上办理城管执法案件约58.7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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