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探索“三治融合”新模式推进基层治理与民族团结互融共促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发布日期:2024-11-12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占76.45%,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近年来,融水苗族自治县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探索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新模式,促进县域各领域互助共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纵深发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称号。

一、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增强基层治理定力

坚持不断创新完善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体系,深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建立健全民族事务管理机制。围绕“民族联心”、“乡村联治”、“产业联兴”、“红旅联合”等4条示范带建设,实施基层党组织“点灯”行动和党建示范点“串珠”工程。健全民族工作体系,坚决贯彻落实《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加快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2023年国内首部关于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的单行条例《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二是打造基层“法律明白人”人才队伍。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通法治保障“最后一米”。全县209个行政村(社区)现有法律明白人3168名,实现警务助理、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村级全覆盖。三是构建长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组建由少数民族干部、律师、社工等为一体的民族团结普法队伍,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进千家入万户”活动,用好“双语”、“多语”普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目前开展普法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700余场次。

二、发挥“德治”润心作用,激活基层治理动力

发挥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用良好的道德风尚浸润乡村文明,以优良的社会风气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一是构建“菜单式”服务新机制。构建“点单—派单—接单—评单”菜单式服务机制,制定服务流程,建立积分兑换奖励机制,组建“蓝水滴”、“苗山青年”、“书香融水”等23支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服务活动,受众39.5万人次。二是打造家风家教传承阵地。树立“移风易俗”新标杆,创建家庭家教家风廉政文化园、“家庭家教家风”积分兑换站和阳光监督站等阵地,通过学习“家风习语”、“红色家书”等,促进乡风文明,厚植乡村孝廉文化。融水镇苗家小镇廉政文化公园、融水镇新国村麻洞屯家风家教廉政园被列入广西清廉家风精品研学线路。三是发挥先进典型评优示范作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廉洁家属”、“孝贤之家”等先进评选活动,成功打造孝贤文化示范点22个,评选先进266户,营造“比学赶超”向善向上浓厚氛围,掀起“倡树文明新风、争做时代楷模”的文明新风。如,怀宝镇盘荣村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优势,逐渐形成“降餐标”、“减天数”、“改习俗”的盘荣经验。

三、发挥“自治”固本作用,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融水县探索通过村民自治、网格服务、群众自治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一是完善党群联系服务机制。推行“火塘夜话”党群联系服务机制,成立由党员、离退休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员组成的村民议事会、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寨老乡贤”等围坐火塘,共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2023年以来,开展“火塘夜话”活动4320余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350条,化解群众忧心烦心事3560件,办成好事实事2850件。二是构建四级乡村治理体系。按照“权责明确、任务清晰、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将全县辖区划分为三级网格,实行网格长负责制,把信访维稳、动态防返贫监测、民族团结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坚持网格化走访“三必到、四必清、五必访、六必查”,通过网格联户、五老乡贤、志愿者等“一人一格”,实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三是推行“321”常态化化解机制。搭建村级民主协商新平台,充分发挥村“两委”委员、党员和群众代表的作用,对涉及成员利益的事项及时召开民情恳谈会、矛盾协调会、事务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小事不出门、难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1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全区平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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