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融水县打好治水、护水、管水“组合拳”全力守护大苗山一方碧水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发布日期:2024-12-24
近年来,柳州市融水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紧盯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新举措,全力打好治水、护水、管水“组合拳”,连续4年县城融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融江和贝江国控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4年保持全国第一,荣获“2023年度广西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县”荣誉称号。
一、综合施策“治水”,保障水生态安全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架构,推动流域联治。严格落实“双总河湖长”、“三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架构工作机制,完善河流管护体系,建立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设立县级河长7人、乡级河长90人、村级河长197人。创新“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2023年以来,三级河长巡河共14912次。二是推行网格化治理模式,推动条块齐治。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实施河库综合执法网格化治理,聚焦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实现25个“四乱”问题台账销号率100%。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执法打击,推行河道采砂“纵横执法”模式,坚决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2023年查处非法采砂船舶、机具5艘,查处非法运砂船舶、车辆2辆,办结行政处罚案件7件,行政处罚金额6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三是创新“水岸同治”治理模式,推进生态治理。加强岸线管控,拆除沿江违建房屋3处,钓鱼台33个,厂房、养殖房11间,清理河岸弃土渣8万多立方米,建筑和生活垃圾0.8万立方米。开展水利枢纽坝址清漂行动,每月对水库、电站、泵站进行垃圾及漂浮物清理至少1次。
二、多措并举“护水”,筑牢水资源屏障
一是创新村民自治模式,搭建护河新堡垒。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将河长制纳入村规民约,从水源地保护、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方面,对村民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进一步增强群众爱河护河的意识,营造“河畅水清”的良好环境,形成“河长制”与“村规民约”共治河流的新格局。2023年群众对河长制工作评价满意度达98%以上。二是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增强护河驱动力。推行“河小青”宣传模式,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队,通过向社会公布河长电话、举报电话、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宣传工作。2023年以来,开展护河、巡河、水面清理等志愿服务工作超2000次,参与人数1万多人次。三是打造河湖管护队伍,构筑护河防护网。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按照每人每月1430元的标准设置公益性水利管理员岗位,负责巡管区域水库及灌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水资源保护、水利政策宣传、防汛抗旱信息传递、涉水违法事件的劝阻和报告等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开发“水利管理员”公益岗共340个。
三、全面推进“管水”,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系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锚定城市、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建立定期监测、河湖长巡查养护、执法监管常态化机制,突出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实施三防镇、和睦镇等污水管网扩建工程,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8套。2023年以来,县城污水处理量605.58万吨,污水处理率95.5%。开展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暗涵整治等水环境治理工程,排查整改暗涵6个排口、新建雨水管道7.5公里、污水管道1.5公里。二是强化监测管控,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按照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对重点水域施行加密监测,推动融江流域重点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定期对断面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发现水质异常,及时查找原因,确保全县水质稳定达标。扎实推进供水管网改造、自来水提质增效等工程建设。2023年以来,落实维修养护资金527万元,对全县65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沉砂池、蓄水池、减压池、净化消毒设施和供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坚持河长定责、工作定量、成效定性,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科学建立“共性+个性”考核体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加减分项目,着力将平时考核步骤抓实、程序抓严,确保考核指标可落实、可衡量、可比较,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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