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柳州市建立“三全”模式创新打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柳州品牌”

文章来源:广西改革发布日期:2025-01-24

近年来,柳州市作为广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唯一地级市试点,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坚持制度要完善、业务要全面、价格要靠谱、形式要多样“四要”原则,不断探索出一套具有柳州特色的工作模式。2024年全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柳州市召开,柳州市在会上就相关工作作典型经验介绍。

一、全方位部署,构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体系

建立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体系,合力构建调解大格局。一是建立规范化工作程序。制定《柳州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流程》、《价格咨询申请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逐步规范和完善了工作程序。二是建立价格纠纷调解专家库。组建专家组,日常的价格纠纷调解由市价格认证中心专业人员开展,专业性强、涉及标的复杂的调解工作将与专业领域相关专家商议后作出决定,外聘专家由律师、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法官及各行业价格权威人士组成,形成完整的专家库和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三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2023年,成立柳州市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柳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同年10月,成立市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市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办公室设在市价格认证中心。四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2019年底,市价格认证中心正式入驻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设立价格认证窗口,委派专员到现场办公,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2024年,打造深度“价格调解”合作模式,成立“法院+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纠纷调解室,实现司法与价格认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标志着全市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全面铺开。

二、全领域衔接,拓宽价格纠纷调解工作范围

积极拓宽调解领域,不断创新调解模式,使价格公共服务下沉,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一是完善价格争议化解机制,拓宽价格纠纷调解涉及领域。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价格争议领域从家事逐渐扩展至民事案件的其他领域,2022年、2023年相继增加解决涉及租赁合同纠纷、财产损失、信贷纠纷案件,增加受理价格争议民事主体双方自愿申请的纠纷调解事件以及法院、市场监管、12345热线、信访、民政等部门转来涉及价格争议纠纷的诉前调解、民事调解和信访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二是构建“互联网+多元解纷”模式,拓宽调解方式。根据案件不同,有针对性运用灵活调解方式,积极入驻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调解平台,采用“大数据+现场调解”的方式,与法院把多元解纷机制从线下拓展到线上,通过案件认领的方式进入诉前调解环节,打破工作壁垒,畅通机制对接渠道,实现“一次对接、全面覆盖”。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拓宽参与部门。继市价格认证中心与市中级法院、市妇联、团市委、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合作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也加入多元解纷行列。

三、全要素整合,形成价格纠纷调解工作品牌

坚决将“非诉”挺在前,着力打造高效化解可推广、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模板。一是创新打造“以家事法庭为载体,重点调解家庭财产价格争议纠纷”的工作模式。市价格认证中心与市妇联、团市委、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的社会服务和调解机制进行联动,实现“一站式”服务,形成“司法援助有律协、情感疏导有妇联、价格争议有认证”的柳州家事审判多元化解新格局,有效解决了诉讼过程中公平公正难、评估费用降费难、办事程序简化难等“三难”问题。二是完善定价机制。处理一些定价难、争议大的执行标的拍卖定价问题,可通过认证中心第三方确定相应的价格,再由合议庭决定起拍价,从而既能加快财产处置的速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信访的风险,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现有的拍卖定价机制。三是创新设立移动调解庭。以柳产房车作为移动调解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直达现场开展纠纷调解的方式,及时受理价格事件调解,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帮助,切实为群众解决忧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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