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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0-08-31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我市统筹城乡和构建现代特大城市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参与制定的《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实施。《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了非我市人员落户条件,凡有突出贡献、引进人才、就业创业、亲情投靠、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等各类非我市人员,在柳州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迁入柳州市区。该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也为众多立志龙城创伟业、安居柳州谋发展的有识之士免除了户籍之忧,并对柳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出台得到了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柳州电视台、柳州日报等各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宣传报道。广西电视台权威时政专栏节目《焦点调查》于8月8日晚对我市出台实施《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进行了专题报道,就政策出台后柳州社会各界的反响程度进行了深度访谈。广西日报及时发布消息报道了政策出台相关情况。柳州电视台也在政策出台后及时跟进,进行了系列专题报道。柳州日报、南国今报全文刊登《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并对政策的出台开展了系列解读和追踪报道。区、市重要媒体的广泛关注对《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出台起到了极好的宣传效果,使公众能够更好的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为《柳州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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